根據財政部、工信部、科技部、發(fā)展改革委《關于開展2016-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和2017-2019年度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清算申報的通知》(財辦建〔2020〕41號)要求,近期市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發(fā)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財政局、市經信局、市發(fā)改委委托專業(yè)第三方機構對有關企業(yè)報送的清算報告及車輛銷售發(fā)票、注冊登記信息、產品技術參數、運行情況及零部件采購發(fā)票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了審核,現將合肥市2016-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情況予以公示,公示期5個工作日(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)。
公示期間,如對公示名單有異議,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市科技局紀檢委提出。對公示名單提出異議,要以書面形式詳細寫明異議的內容和事實根據。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,應寫明單位負責人和聯系人姓名,并加蓋本單位公章;個人提出異議的,應寫明本人真實姓名、工作單位、聯系地址和方式。
附件: 2016-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報材料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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